第12章 黑市
书迷正在阅读:比起做A我更想干一个o , 被嫌弃的小美人 , 甜蜜的复仇 , 冬眠枕头合集 , 悔婚后,大小姐日日入梦 , 黑月 , 余花(糙汉 高H) , 【驰适/牧于成舟】我的脑内大冒险 , 母老虎出没,嗷呜~(古言 打脸真香 SC H) , [桃元年上]差六岁 , 整天被德国军官叔叔SP是种什么体验 , 少爷沦为山村妇(双性)
距离约翰离开埃德温庄园已经过去了俩天,这俩天约翰逛了一下黑水镇这个城市,这里的确繁华。约翰还在黑水镇的枪械铺购买了俩把长杆武器,一把拉栓式步枪,一把利奇菲尔德滚轮闭锁狙击步枪加上兑换的卡宾步枪,约翰算是补缺了所有长距离热武器。但俩把定制的长距离武器也花费了约翰500美金。 约翰自己购买的英式西服在枪战中被打烂了,还好做事非常周到的丹尼管家又送了他俩套。史蒂夫则是送给了他一条红色的腰间枪套,用他的话来说,把你的武器放在腰上,这样别人就会知道你是个赏金猎人或者侦探,而不是一个看上去就很容易被骗得英国佬。至于约翰询问为什么是红色而不是黑色,史蒂夫解释你深色的衣服配上红色的枪套比较有视觉冲击感,他意思就是让约翰这样看上去更加骚包。而埃德温先生则是送给了约翰一匹赛马,约翰还为它起了个名字叫葡萄。 现在约翰在黑水镇的贫民区,无论多繁华的城市都会有这样一个区域,事实上这个区域的人占据了黑水镇一大半的人口。而光鲜亮丽的只是少数,顶级的富豪也就是埃德温这些仅有百来个人。 约翰四处逛了一下后找到了一个蹲坐在转角处乞讨的家伙,他看上去年纪有四十多岁。 “嘿,朋友你在这生活多久了?”约翰蹲下问他。 “你有什么想问的嘛?我在这个地方生活了差不多二十年,这里的所有地方我基本都知道名字,甚至在十几年前我还是这里某个势